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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收益分配体系研究

五、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收益分配体系的建设路径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构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收益分配体系(参见表2)。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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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 宁夏回族自治区《促进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政策措施》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23〕8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促进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政策措施》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8月13日(此件公开发布)促进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政策措施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数字中国建设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实施数字宁夏“1244+N”行动计划,抢抓国家实施“东数西算”工程机遇,丰富算力基础设施,推进算力赋能应用,构建算力产业体系,加快宁夏枢纽建设,促进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措施。一、加强智算资源统筹供给(一)做大智算规模。立足全区数字经济“一带一核一节点多区联动”的总体格局,基于宁夏枢纽算力能力,加快建设一批与制造、水利、交通、教育、文化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领域紧密结合的超算、智算中心,对于当年固定资产投资达到3亿元以上的招商引资项目,一次性给予固定资产投资额1‰、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二)推动数据开放。制定自治区大模型训练数据需求清单和供给目录,建立数据供需对接机制。推动公共数据、社会数据定向有条件向企业开放,向社会推出一批可信高质量的数据集、语料库和通用模型。探索开放一批政府应用场景,鼓励企业参与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三)做大数据供给。鼓励金融、保险、农业、交通、生活服务等具备行业大数据供给、开发、治理能力的头部企业落户宁夏,对落户我区的大数据企业,给予不超过实际投入的10%、最高200万元资金支持。(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四)构建算力网络。发挥国家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作用,加快建设跨区、跨运营商间直联网和虚拟专网,推动中卫数据中心集群组网互联,鼓励网络基础设施运营商持续优化网络架构,重点建设宁夏到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地的直连链路,打造高品质超低时延算力网络,持续降低网络使用成本。支持和鼓励建设量子网络、未来网络和卫星互联网。(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宁夏通信管理局,银川市、中卫市人民政府)(五)优化算力调度。加快建设一体化算力交易调度平台,统筹区内外算力调度产业链多主体,探索建设算力申请、调度、保障、结算、评价等全生命周期的算力调度机制,建立一体化准入标准等相关规范制度和环境,实现算力资源的整体优化和按需调度。支持数据中心运营企业建设算力集成调度平台,按照纳入集成调度的算力规模,给予每户企业最高200万元资金奖励。(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六)支持自主可控。鼓励超算、智算中心采用国产自主可控的软硬件,打造全栈全场景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人工智能计算平台,提供普惠高性能算力服务。推动以国产化CPU、GPU等硬件,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基础软件,工业设计等应用软件为底座的算力平台和大模型的自主研发,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攻关项目,根据相关政策给予不超过项目总研发投入30%、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发展改革委)二、培育人工智能产业生态(七)鼓励模型创新。支持落地企业开展大模型训练,围绕模型构建、训练、调优对齐、推理部署等环节,积极探索基础模型架构创新,研究大模型高效并行训练技术和认知推理、指令学习、人类意图对齐等调优方法,研发支持百亿参数模型推理的高效压缩技术和端侧部署技术,鼓励开源技术生态建设。对于参数量超过百亿、典型应用场景超过5个的大模型,根据相关政策给予不超过项目总研发投入30%、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八)加大平台开放。支持企业、科研院所建设开源开放、协同共享的人工智能数据归集、算法汇聚、算力开放及检验检测的创新服务平台,参考平台软硬件投入、人工智能企业用户数、服务成果等方面,择优给予综合贡献度较高的开放平台最高500万元资金奖励。(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九)鼓励数智应用。每年总计发放不超过4000万元“算力券”,降低算力使用门槛,用于支持高校、科研机构、算力中介服务机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创客等使用区内超算、智算资源,开展核心算法创新、模型训练研发等。(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十)拓展应用领域。聚焦医疗健康、新型材料、城市治理、环境监测、能源管理等重点领域的国家级、区域级重大示范项目、典型行业应用,鼓励使用宁夏超算、智算资源。积极争取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落地宁夏,给予不超过落地项目投入的30%、最高1000万元的资金奖励。(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十一)推动场景开放。采用揭榜挂帅等形式支持企业布局人工智能产业链,加强垂直领域攻关,实现重点场景应用突破,支持企业、科研院所在智慧城市、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水利、智慧农业、智能制造、电商零售、社会治理等行业打造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场景,对于形成解决方案和商用案例的,优先评定为示范应用场景,并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十二)强化产业培引。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人工智能产业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飞地园区”等产业载体建设,加速孵化招引一批人工智能初创企业,重点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和行业“链主”企业。经认定的“链主”企业,给予每家一次性500万元资金奖励。自治区“链主”企业、行业领先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优质企业为世界企业500强、国家级“链主”企业、中国企业500强、制造业企业500强和民营企业500强等配套的,按照申报期上一年度配套产品、服务实际履约金额的5%,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奖励。对相关智算产业基地、“飞地园区”,按照自治区相关政策给予最高500万元资金奖励。(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十三)发展高端制造。积极引进国内服务器制造龙头企业,发挥其在供应链的优势,整合数字产业生态资源,重点推动服务器制造、基础芯片的产学研及配套产业建设,吸引更多算力设施企业加入,培育算力设施规模化、集群化,带动建立服务器及其核心部件的制造链,打造本地化产业生态。支持服务器制造产业集群和“延链补链强链”重点项目建设,给予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10%、最高500万元资金奖励。(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三、完善要素资源保障机制(十四)加强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人工智能监管体系,依法依规、包容审慎开展监管,围绕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科技伦理、就业促进等领域建立风险防范和应对机制,防范和打击违法行为,引导人工智能相关企业和组织健康发展。强化人工智能产品和系统的网络安全防护,建设安全可信和创新发展并重的宁夏枢纽。(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宁夏通信管理局)(十五)加强招才引智。落实好自治区人才政策,突出需求导向,加大对算力产业人才和团队招引力度。实施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行动,通过挂职兼职、项目合作、联合攻关、委托研发和特聘专家等方式,定向精准引进一批学术技术水平高、我区急需紧缺的算力产业高层次人才。开展算力产业领军人才及团队培养专项行动,利用5年时间培养(引进)不少于100个领军人才和团队。(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技厅)(十六)推动产教融合。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科研主体开展算力相关的研究性教育,深化与国内先进算力产业研究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加快建设教学实践和培训基地,加强基地补贴,促进算力产业人才水平持续提升。(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十七)强化要素保障。积极利用国家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资金和自治区财政相关专项资金,支持超算、智算、人工智能等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应用示范和平台建设。组建规模不低于100亿元的数字经济产业基金。鼓励社会资本投入超算、智算、人工智能等相关产业,在基金投入、债券发行、股权融资等方面为产业发展提供资本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在银行信贷等方面为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利用宁夏新能源优势,为区内的超算、智算中心提供优质绿色电力保障。(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宁夏局,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展改革委)(十八)抓好组织实施。各市、县(区)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统筹协调和工作推进机制。发挥好自治区数字宁夏专家咨询委员会作用,加强前瞻性、战略性问题研究,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相关的调查研究、决策咨询以及政策建言等工作。有关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抓好落实,细化举措,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财政厅、商务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资委、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监管总局宁夏局,宁夏通信管理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本政策措施自2023年9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政策到期后将根据执行情况对有关内容进一步优化完善。政策执行期间,如遇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变化,以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规定为准。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构建数据共同体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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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 数据关联对象“决定权”与整体政府数据共享开放

摘要:本研究明确区分了公共部门的数据审核权和数据关联对象对数据处理的决定权。数据的共享、开放具有普遍性,公共部门对数据共享、开放行使审核权,这个审核权只涉及合法性审核、安全性审核,并且应当一揽子审核、自动化审核。数据共享、开放的决定权在数据关联对象,关联对象的需要到哪里,数据共享、开放就应当到哪里。同时,本研究论证了关联对象对公共部门的授权就是对整体政府的授权,借此打破数据共享的部门壁垒,真正落实“共享开放为原则,不共享开放为例外”。关键词:数据共享;数据开放;数据关联对象;数据产品超市;整体政府《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了数据关联对象对信息处理的“决定权”。这一“决定权”在公共数据共享、开放中将发挥怎样的作用?与数源部门(数据资源持有者)的数据共享、开放审核什么关系?基于整体政府理念,行政相对人在接受整体政府服务的同时,其对于公共部门采集、持有、处理数据的授权也是对整体政府的授权,而不仅仅是对执行部门的授权。在此理念之下,本研究将论证关联对象“决定权”对于公共数据共享、开放的决定性作用,为打破公共数据归集、共享、开放壁垒提供理论基础。一、数据共享、开放难题公共数据共享难、开放难是数字政府建设中众所周知的难点。《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要求:大力推动政府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互联开放共享,加快政府信息平台整合,消除信息孤岛,推进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增强政府公信力,引导社会发展,服务公众企业。《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五条明确: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遵循“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各政务部门形成的政务信息资源原则上应予共享,涉及国家秘密和安全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第十条规定:凡列入不予共享类的政务信息资源,必须有法律、行政法规或党中央、国务院政策依据。实践中,“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关于“例外”的解释不易达成一致,特别是对于有条件共享的“条件”没有明确规定,没有明确依据,基本是政务部门自由裁量,导致数据共享成效大打折扣。各地数据共享目录编制中,两头小中间大是普遍现象,即有条件共享数据占了绝大多数。政务部门对于有条件共享数据的提供存在疑虑,审核繁琐,以致久拖不决,成为数据共享中的常态。公共数据开放方面,也存在类似问题,即对“例外”的解释,尤其是对于有条件开放的“条件”把握缺乏标准和共识。问题的关键在于,需要厘清公共部门对于“条件”的审核,“条件”是什么,审核内容是什么,审核形式是什么。说清楚这些,实践中才能破解共享难、开放难问题。近期各地陆续出台数据管理相关条例、规章,对于从有条件共享数据向无条件共享数据转化有一些创新规定,但仍然存在自由裁量权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突破在部门审核权上缺乏标准和依据的问题。该问题的根本解决还是要从理论上说清楚,数据共享、开放的决定权究竟在哪里?公共部门的审核究竟是审核什么?二、数据关联对象“决定权”与公共部门审核权(一)数据共享、开放的决定权在数据关联对象《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个人对其个人信息的处理享有知情权、决定权,有权限制或者拒绝他人对其个人信息进行处理。第四十五条规定:个人有权向个人信息处理者查阅、复制其个人信息。个人请求将个人信息转移至其指定的个人信息处理者,符合国家网信部门规定条件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提供转移的途径。以上规定,不仅明确了个人对其个人信息处理的决定权,而且明确了有权要求其个人信息的查阅、复制、转移。尤其是关于“转移”的要求,意味着在个人决定权之下,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提供转移的途径”。这意味着,公共数据的数据共享、开放要求,不仅是数据公共属性的要求,而且首先是数据人身属性的要求,个人有权要求数据按照其意志进行共享、开放。从法理上看,《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原则同样适用于法人数据:法人对其法人信息的处理享有知情权、决定权。也就是说,《个人信息保护法》关于信息处理决定权的原则,适用范围可以扩大到涉私数据(包括个人数据和法人数据),由数据关联对象(自然人和法人)行使决定权。数据共享、开放意味着数据从一个数据处理者转移到其他数据处理者,数据共享、开放发生在数据“转移”环节,其决定权在数据关联对象,而不是数据处理者。当然,共享、开放的范围、条件也应当是由关联对象决定的。(二)公共部门对数据共享、开放的审核《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对个人信息实行分类管理。公共部门作为公共数据处理者,负有对数据分类管理的责任。当前,公共部门数据一般分类为:按共享类型分为无条件共享、有条件共享、不予共享等三种类型;按开放类型分为无条件开放、有条件开放、不予开放三种类型。一般说来,无条件开放是无条件共享的子集;不予共享是不予开放的子集。如何把握分类的边界?应根据信息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信息的种类以及对关联对象权益的影响、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等因素综合界定,如什么数据可以共享、开放,什么条件下共享、开放。该过程中公共部门负有审核责任,即行使对数据分类管理的审核权,而非对数据处理的决定权。审核权要服务于决定权。公共部门的数据审核权重点针对数据的主权属性、公共属性,在数据的人身属性方面,则要从属于数据关联对象的决定权。具体而言,对数据共享、开放的审核主要在审核内容和审核形式两方面。审核内容方面:一是合法性审核。明确不予共享、开放的范围。主要是涉及数据主权属性。二是安全性审核。主要是对“条件”的审核,明确共享、开放的条件。无条件是原则,有条件需要说明。大多数条件体现为涉及私权,即涉及数据人身属性。最重要的是,明确共享、开放是原则要求,将数据在最终使用环节的安全把控交给关联对象。审核形式方面:一是一揽子审核。因为有数据关联对象的最终把关,并且是一次使用一次授权,因此无需公共部门越俎代庖,也就是说,形式审核不必每次必审,而是应当一揽子审核、批量审核,对于相似的使用场景、使用主体,进行一揽子、批量、一致性审核。二是自动化审核。数据共享的条件应当尽量结构化、指标化,使得条件审核可以机器自动判别进行,可以预先写进智能合约,符合条件设定的标准即自动触发审核通过。三、整体政府作为单一的数据处理者(一)整体政府是以人民为中心执政理念的必然要求近年兴起的“最多跑一次”等改革,体现的是“整体政府”理念。总结下来是实现“三个转变”:实现了群众和企业办事从“跑部门”向“跑政府”转变;政府部门从“各自为战”向“协同作战”转变;行使“行政权力”向承担“行政责任”转变。这项改革受到了群众和企业的好评。群众眼里认政府,而不是认部门,意味着部门协同成为单一的整体政府,为群众提供无缝隙而非分离的服务。公共部门为群众提供的服务就是整体政府为群众提供的服务;群众找部门办事就是在找整体政府办事。这意味着,行政相对人对于行政机关的委托、授权其实是对整体政府的委托、授权,即群众委托、授权公共部门其实是委托、授权整体政府。具体到数据方面,关联对象对公共部门的授权就是对整体政府的授权。(二)关联对象对整体政府数据共享的授权公共数据在采集、持有、转移(包括共享、开放)、使用、销毁等环节都涉及到关联对象授权。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涉及到的是关联对象对于涉私数据“转移”的授权。关于数据“转移”,《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个人请求将个人信息转移至其指定的个人信息处理者,符合国家网信部门规定条件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提供转移的途径。这对数据共享、开放明确了一般要求。如前述,《个人信息保护法》关于信息处理决定权的原则,适用范围可以扩大到涉私数据(包括个人数据和法人数据),上述规定是关于数据处理者的一般规定。对于作为数据处理者的公共部门,需要考虑公共部门的特殊性。公共部门的特殊性体现在,关联对象对公共部门的授权就是对整体政府的授权。因此,在整体政府内部数据共享的情形,不需要关联对象另外授权。换句话说,对于关联对象而言,整体政府是单一的数据处理者。从另一个角度看,我们是从关联对象对数据处理的决定权中,区分出了关联对象对整体政府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的一揽子授权。虽然对于数据处理,原则上需要关联对象对每次处理都进行单独授权,一般不允许一揽子授权,但是对于整体政府的情形,可以是对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一揽子授权。当然,在数据最终使用环节,仍然需要关联对象的单独授权。在整体政府对外数据开放的情形,则需要关联对象另外授权。在“数据产品超市”模式下,关联对象的授权体现在数据产品使用环节。这是因为“数据产品超市”模式下的数据开放实现了引进开发商到整体政府的安全可信域进行数据产品化开发后再开放利用,是将数据产品开发商请进来,开发数据产品对外提供服务,开放的授权环节嵌入在了数据产品的使用中。四、结论涉私数据的共享、开放决定权在数据关联对象,关联对象的需要在哪里,数据共享、开放就应当到哪里。至于涉公数据(只要无关于主权属性,不涉及国家秘密)更是应当无条件共享、开放。公共部门行使数据分类责任,对数据共享、开放行使审核权,这个审核权是有限的,只涉及合法性审核、安全性审核,并且应当一揽子审核、自动化审核。审核权在任何意义上都不构成不予共享、不予开放的依据,审核权也不能成为有条件共享、有条件开放的“条件”本身。公共部门无权决定授权,授权行为属于数据关联对象的决定权。此外,关联对象对公共部门的授权就是对整体政府的授权,借此打破数据共享的部门壁垒,真正落实“共享开放为原则,不共享开放为例外”。注释:本文数据、信息两词通用。数据(侧重形式)和信息(侧重内容)相统一,可以通用。参考文献:略作者简介:董学耕,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据要素。构建数据共同体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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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 西藏自治区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方案(2023- 2025年)

日(此件公开发布)西藏自治区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方案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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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学耕 | 数据产品超市——数据产品开发生产、流通交易和安全使用的一体化

摘要:本文基于数据关联对象对数据要素的“决定权”和数据产品化确权,分析了数据产品化的形成过程,论证了单纯数据交易所模式的局限性,指出数据产品交易的实现须得依赖于有公信力的安全可信平台,一体化集成数据产品开发生产、流通交易和安全使用,形成“三合一”的集成平台,须得“更好发挥政府在数据要素收益分配中的引导调节作用”。这就是海南模式的“数据产品超市”。关键词:数据要素;数据关联对象;数据产品;数据交易;数据产品超市拙文《数据关联对象对数据的决定权与数据产品化确权》[1]论证了数据关联对象的“决定权”至关重要,解决关联对象行使“决定权”的机制是数据要素价值化,进而对数据要素确权的前提;论证了这一机制的落实在于数据产品化,这也是数据能够交易流通的正确渠道。本文旨在讨论数据产品交易的实现途径。一、数据交易所模式难以适应数据产品化要求(一)涉公数据交易对涉公数据,目前实践中一般采取的是进行“登记”确权,对涉公数据形成的数据集等在权威机构(例如数据交易所)进行“登记”,明确产权归属[2-4]。确权后,对涉公数据集进行交易。目前各地探索的数据交易所,基本采取这种形式交易涉公数据。交易所是单纯的交易所,对“登记”的数据集进行交易。这种模式涉及数据为涉公数据,范围相对小,价值密度相对低,主要针对大数据、小用户场景应用。(二)关联对象“纠缠”一般来说,更多的数据还是涉私数据。数据产品化确权过程中,关联对象无处不在,嵌入在数据采集、开发、使用等各个环节。数据处理包括对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行为,都应当取得关联对象的同意。关联对象授权与产品开发、使用场景是纠缠在一起的。不存在与关联对象无关的现成摆在那里的数据产品——唯一的例外是产品使用的数据全部为涉公数据,而没有涉私数据。传统的交易所模式交易的是现成产品。这种交易所模式比附资金要素的证券交易所思维。资金作为一般等价物,是货币符号化的,自然是现成产品,与任何第三方主体无关,不存在任何关联对象。以资金为对象的交易所可以是单纯的竞价博弈。但是这种模式不适合数据交易,原因就在于数据交易中涉及到无数关联对象的“纠缠”。类似地,数据交易与知识产权交易也完全不同。知识产权不涉及关联对象,也是现成产品,可以单纯竞价博弈,仅有个别例外,例如涉及肖像权的情形[1],即便此种情形,其涉及的关联对象也数量有限,不可能和大数据大用户(成千上万的关联对象)情形相比。但数据交易不是这样,总而言之,数据产品交易需要全新的交易模式。二、数据产品开发生产、流通交易和安全使用的一体化集成(一)数据产品离不开有公信力的安全可信平台支撑数据产品与关联对象的“纠缠”意味着现成数据产品不可得,单纯交易不可行。那么怎样实现数据产品交易呢?我们知道,数据产品形成过程涉及到多方面主体:数据资源持有者、数据使用开发者、数据载体提供者等数据处理者,当然还涉及关联对象。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5]等法律法规要求,数据处理者只有在关联对象授权下才能处理相关数据,但是关联对象不可能在中间过程中进行授权,而只会在最终使用环节进行授权。而相关数据处理者在关联对象最终授权之前,必须恪守“数据不出域”“可用不可见”等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要求。这是一个困境:没有数据产品提供最终服务,关联对象不会提前进行授权;没有关联对象授权,相关数据处理者无法将数据转化为数据产品。此外,在权益分配得到明确保障之前,相关数据处理者尤其是数据资源持有者很难公开数据,因为数据公开意味着其持有权的对外分享,也就是相关权益的对外分享。这意味着,我们需要一个安全可信的平台,形成一个更大的安全域、可信域,以此为边界,按照“数据不出域”的要求,让多个数据处理者进入该边界,在边界范围内实现数据的汇聚、交互、集成,也让数据处理者在这个边界内界定清楚相关权益,例如数据持有权的来源,权益分配关系,等等。同时这个安全可信的平台也要为关联对象所接受。也就是说,这个平台必须具有公信力。“数据二十条”[6]指出:要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更好发挥政府在数据要素收益分配中的引导调节作用,建立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上述困境的破解就需要政府出手,需要发挥政府作用,由政府主导来建立一个有公信力的平台,一个安全可信的平台。数据产品的形成过程需要、也只能在这样的安全可信平台上进行。这不仅针对公共数据的开发利用,对其他社会数据、行业数据、企业数据,只要是跨多个数据处理者,都会面临上述困境,也就都需要有公信力的安全可信平台支撑,才能有数据产品的形成,包括开发生产、流通交易和安全使用。这就是“数据产品超市”,一个政府主导的集开发生产、流通交易和安全使用为一体的三合一集成平台。(二)“华强北+淘宝+云服务”模式实现数据产品集成服务数据产品不会作为现成产品出现在交易所,数据产品交易所(或者一般说数据交易所)不能是传统意义上的交易所。这个新型的交易所必须兼顾到数据产品的形成和利用全过程,它是一个政府主导的集开发生产、流通交易和安全使用为一体的“三合一”集成平台,我们叫做“数据产品超市”。“数据产品超市”不仅仅是一个数据交易平台,而首先是一个数据产品开发生产平台,依托这一有公信力的安全可信平台,数据得以汇聚,数据产品得以形成;同时它也是一个数据产品流通交易平台,开发出的数据产品在“数据产品超市”上架,供需对接,流通交易;它更是一个数据产品安全使用平台,数据产品并不能孤立出来提供服务,因为其依赖于数据关联对象在数据产品使用场景中的实时授权,在授权同时,原始数据持有者才能实时提供数据,完成数据产品服务,这个过程必然依赖其原来开发生产的平台,依赖原来的安全域、可信域,在数据产品实时在线服务中实现“数据不出域”“可用不可见”。“数据产品超市”将数据汇聚和数据产品开发生产、流通交易、安全使用一气呵成,让数据产品开发者依托平台提供产品服务。这是一个“三合一”的数据要素开发利用集成平台。形象地说,“数据产品超市”采用了“华强北+淘宝+云服务”的模式。通过“华强北”(借用其电子元器件供应链集成为电子终端产品的模式)集成数据供应链来开发生产数据产品;通过“淘宝”实现数据产品的流通交易;通过“云服务”实现数据产品面向最终用户的安全使用。这种新型数据交易所的集成化——“数据产品超市”使数据产品开发生产、流通交易、安全使用一体化集成——并不是我们别出心裁,非要如此不可,而是由数据要素具有关联对象权益的特性决定的,非得如此不可。(三)“请进来”模式解决公共数据开放难题上述一体化集成模式顺便解决了公共数据开放难题和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难题。传统的数据开放通过政府数据开放网站,以可机读的方式开放数据集、数据文件或数据接口,可开放的数据不能涉及私权,因为没有关联对象授权,不能直接开放。能直接开放的只能是涉公数据。从开放属性来看,基本上属于无条件开放数据。而大量价值密度更高的有条件开放数据一般都涉及私权,很难通过开放网站的方式开放。对于公共数据的开发利用,同样面临如此窘境。须得有关联对象授权,数据开发利用才能得以进行。“数据产品超市”模式同时解决了上述难题,实现了开放安全化——变少量数据普遍开放为引进开发商到安全可信域进行大量数据产品化开发后开放利用,从将公共数据简单开放出去转变为将数据产品开发商请进来,开发数据产品对外提供服务。这就是“请进来”模式。因为数据关联私权,数据产品开发必须在一个安全可信的区域内进行,“数据产品超市”平台公信力至关重要。同时“数据产品超市”必须按照平台经济的思维进行打造,以便开放式地“请进来”众多的数据处理者,而不是仅仅建立小范围的“俱乐部”。这样,在数据安全管理、开发商管理、用户管理等方面需要建立一成套的制度规范体系。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必须在公共数据管理平台基础上,依托公信力的公共数据管理机构,并采取市场化、平台化运营模式,建立公共数据产品超市,在公共数据产品超市的安全域内——依托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云、政务中台等基础能力——对高价值密度数据进行产品化,再以数据产品形式对外提供服务。三、海南“数据产品超市”实践中的其他一些创新做法(一)依托政务信息化底座的“大中台、微服务”架构“数据产品超市”既然建立在政府主导的安全可信平台上,就充分依托政务信息化能力底座,快速形成能力,复用基础数据资源和安全能力,搭建“大中台、微服务”架构,实现快速生产开发。基于“大中台”融合共建优势,易于打破“数据壁垒”和“业务壁垒”,并确保数据安全利用,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特别是有利于通过“微服务”方式快速开发生产数据产品,形成数据服务。(二)“线上+线下”和“前店后厂”运营模式一是依托政务大数据基础设施,建立“线上平台+线下体验店”相结合的数据产品综合服务体系。二是按照“前店后厂”模式建立数据产品生产服务体系,结合了“后厂”的数据产品开发生产“加工厂”和“前店”的数据产品流通交易和安全使用“服务台”,同时具备了数据产品开发生产、流通交易、安全使用的一体化集成服务能力。三是搭建“1+N+X”运营框架,形成多元合作格局。1个总店+N个国内外园区、交易所合作伙伴+X个行业版主,精准提供数据产品服务。海南“数据产品超市”从交易管理、监督管理、开发生产、运营服务和安全管理5大方面制定了20多个管理规则,确保数据资源流通的全生命周期安全可控、合规监管。同时,充分依托政务大数据安全体系,并通过规范化的技防、物防、人防体系确保数据有效监管,通过区块链、隐私计算等多种前沿技术,实现数据开发利用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行为留痕、责任可究。海南模式的“数据产品超市”经过2022年一年的建设运营,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成效。注释:本文数据、信息两词通用,数据(侧重形式)和信息(侧重内容)相统一。参考文献:[1]董学耕.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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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民 | 领域数据空间:数据治理基础架构

//2021智慧中国年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和数字化发展创新风口,秉持“智慧报国”的一贯初心,不负连续17年坚持累积的良好社会影响与业界口碑,一年一度的改革研讨盛会“智慧中国年会”,以“聚焦数字化觉醒和数字中国再提速”为主题,于11月24日-25日通过网络直播渠道盛大开启。2021智慧中国年会由智慧中国年会组委会、北京国脉互联信息顾问有限公司主办,设置主论坛和专项分论坛,分别以“加快数字化转型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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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 | 公共数据资源价值开发利用白皮书编撰纲要抢先看

作为国内信息化的民间智库,北京国脉互联信息顾问有限公司多年来致力于数据(业务)治理、数字化转型研究,今年首次发布《公共数据资源价值开发利用白皮书》1.0版本(以下简称《白皮书》),对公共数据资源价值开发利用进行了探索性研究。《白皮书》通过对公共数据资源的价值剖析,基于数据形态演进过程,研究数据资源价值释放和增值的路径,构建了公共数据资源价值开发利用“4+1”总体架构。(具体内容敬请关注《白皮书》全文)《白皮书》的纲要如下:一、
2021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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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9〕41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自治区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6月24日(此件公开发布)自治区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方案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等部署要求,提速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制定本方案。一、重要意义政府数字化转型,是政府主动适应数字化时代背景,对施政理念、方式、流程、手段、工具等进行全局性、系统性、根本性重塑,通过数据共享促进业务协同,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提速建设“数字政府”,是贯彻落实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战略,深化“数字宁夏”建设的关键抓手;是深化“不见面、马上办”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是提升行政质量、行政效率和政府公信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区坚持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抓手,持续推进“不见面、马上办”改革,规划建设了政务云、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等,政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应用、在线政务服务等水平明显提升。但对照全国“数字政府”建设的迅猛态势,我区在顶层设计、平台建设、推进机制等方面还有短板,还存在信息系统整合不够、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较低、人员技术支撑力量薄弱等问题,亟需进一步加强统筹、完善体系、创新方式,系统性、全方位、高标准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底,基本形成纵向贯通、横向协同、上接国家、覆盖全区的“数字政府”体系。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
2019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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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爱军:数字政府2.0发展思考

4月2日,由国脉研究院、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共同主办,广东国脉信息发展有限公司、国脉数字经济研究所等联合承办的“2019
2019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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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冰之:优化营商环境 赋能数字经济

4月2日,由国脉研究院、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共同主办,广东国脉信息发展有限公司、国脉数字经济研究所等联合承办的“2019
2019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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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玉凯:优化营商环境与政务服务提升

4月2日,由国脉研究院、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共同主办,广东国脉信息发展有限公司、国脉数字经济研究所等联合承办的“2019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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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政务服务”流程再造的路径

新的审批流程实现了每个审批阶段由牵头部门统一受理申请材料、统一组织其他审批部门开展并联审批、督促协调审批进度、在流程限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批并统一告知项目建设单位审批结果。2013年5月1日,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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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政务服务要一网办通 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

3月20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三楼金色大厅会见采访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中外记者并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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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政务水平的提高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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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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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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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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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丨政府电子公共服务供给共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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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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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Data.gov出发,剖析美国政府开放数据策略

相比其他国家而言,我国的政府数据开放起步较晚并且进展缓慢。在得到各国政府、国际组织、世界开放数据团体广泛认可的两项政府开放数据评估项目:万维网基金会组织开展的“开放数据晴雨表”(Open
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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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特征、动因与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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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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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政府数据开放的政策法规保障及对我国的启示

联合其他国家、地方政府组织进行数据开放的建设。这种单一机构的领导使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具有连贯性。如《2016-2020年数字化战略》就是对《2011-2015年数字政府战略》的延续和发展。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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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笔记丨这五年,关于“电子政务”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都说了啥?

电子政务一直以来都是关系民众生活、政府治理、民族发展的头等大事之一,2014年-2018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电子政务提及了哪些内容?电子政务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果?每年的重点工作任务又有哪些不同?
201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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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政府数据管理政策研究

有效的保障还需要制定出配套的开放政府数据政策。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的内容框架可归纳为政策目标、机构设置与人员协调、数据管理、政策实施计划与评估策略这几个方面。数据管理作为其中与数据更紧密相关的部分,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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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背景下社会治理体系的价值建构

深化和实现价值观念的共享:一是通过大数据运用对各阶层社会成员的正确平等价值观共享程度的变动状况进行动态监测;二是通过大数据运用对不同阶层社会成员对于国家主导的目标任务和价值体系进行规范管理,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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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政务视域下的政府职能转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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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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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社会如何建设?

智慧经济体形成国家竞争的新分水岭。人工智能与传统产业的融合发展将构成新的智慧经济,逐步形成一个超级复杂的新兴生态系统,掀起人类历史上迄今为止变革力度最为剧烈的产业革命,带来国家竞争实力的此消彼长。
2018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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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管理与数据治理的异同点分析

当我们谈数据资产管理时,我们究竟在谈什么?就目前而言,我们谈论得最多的非数据管理和数据治理这两个概念莫属。但是对于这两个概念,两者的准确定义是什么,具体区别又是什么,仍是困扰着许多人的关键问题。
2018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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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推进政府“治理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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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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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环境下电子政务资源系统构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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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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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也需要供给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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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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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政务资源共享开放的云平台构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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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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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刊丨《电子政务决策参考》(第四十三期)

后台回复“IPWH”即可获取《开放政府+:IP时代政务公开新格局》PPT完整版;
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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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大数据:政府治理的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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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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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稿丨浅谈解决政务大数据共享的问题导向

部门之间的平台协作只能是政府自身统筹建设,建设之初要考虑到集约化服务,功能上不能是单一的,必须要有类似于邮件的OA,要有支持在线编辑汇总的统计表单,方便管理的人员权限设置等等功能。
2018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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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问大数据:好用吗?畅通吗?安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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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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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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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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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卖萌,政务新媒体还能靠什么“吸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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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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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社会背景下政府治理面临的挑战与对策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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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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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政务大数据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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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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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线下信息不一致!政务公开干货少!关键原因究竟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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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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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区块链将会重新赋能身份认证

进机场后,小飞直接走向了登机口,通过政府区块链上的身份认证(包含基本资料、虹膜、基因识别等常用信息),小飞快速通过了安检,进入了候机厅,他看着窗外阳光下降落起飞的客机,春日之行显得格外迷人。
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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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字〔2018〕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春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1月2日宜春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7〕11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战略部署,按照市委四届三次全会总体要求,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的改革需要,以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为目标,统筹规划设计,聚焦现实问题,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为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奠定坚实基础。(二)基本原则。按照“统一组织领导、统一规划实施、统一网络平台、统一建设标准、统一安全管理”的总体原则,以“整合存量、推动共享,规范增量、强化审批,统筹建设、专业运维”为总体思路,一方面开展现有政务信息系统的清理整合,推进数据共享开放和业务协同;另一方面强化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的审批,从源头上统筹政务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运维。1.统一工程规划。围绕落实国家、省、市政务信息化工程相关规划,建设“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形成覆盖全市、统筹利用、统一接入的数据共享大平台,建立物理分散、逻辑集中、资源共享、政企互联的政务信息资源大数据,构建深度应用、上下联动、纵横协管的协同治理大系统。2.统一标准规范。注重数据和通用业务标准的统一,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开展全市政务信息化总体标准研究、制定与应用,促进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互认共享。建立动态更新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确保政务信息有序开放、共享、使用。3.统一备案管理。实施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和运维备案制,推动政务信息化建设和运维经费审批在同级政府政务信息共享主管部门的全口径备案。4.统一审计监督。开展常态化的政务信息系统和政务信息共享审计,加强对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成效的监督检查。5.统一评价体系。研究提出政务信息共享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政务信息共享评价与行政问责、部门职能、建设经费、运维经费约束联动的管理机制。(三)工作目标。通过实施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现基础设施集约统一、数据资源开放共享、业务应用协同联动、政务服务利企便民的发展格局,政务信息系统的管理更加规范,政务信息系统的应用成效更加凸显,政务信息化支撑“放管服”改革的能力显著增强。——推动清理整合。2017年12月底前,制定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方案,开展部门内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2018年6月底前,完成市县两级政府部门内部政务信息系统的整合,形成纵向联通、横向联动的“大系统”格局。——推动共享开放。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实现市级政务信息系统与市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的对接;建成市公共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和市政务信息共享网站,推动一批政务数据的共享开放。——推动应用协同。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市县两级行政服务中心、各专业办事大厅使用江西政务服务网接件,制定发布市级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推动一批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全程办理。纳入整合共享范畴的政务信息系统包括由政府投资建设、政府与社会企业联合建设、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或需要政府资金运行维护的,用于支撑政府业务应用的各类信息系统。二、主要工作任务(一)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清理整合。1.清理“僵尸”信息系统。组织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专项督查,全面摸清各地、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情况,掌握政务信息系统名称、功能、使用范围、使用频度、审批部门、审批时间、经费来源等信息,形成“僵尸”信息系统清理清单。(市审计局牵头,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基本完成对以下几类“僵尸”信息系统的清理工作:(1)系统使用与实际业务流程长期脱节,运行维护停止更新服务;(2)功能可被其他系统完全替代;(3)所占用资源长期处于空闲状态,使用范围小、频度低。(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2.整合部门内部信息系统。市县两级政府部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方案。(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各部门原则上将分散的、独立的信息系统整合为一个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大系统”。整合后满足以下条件的,可视为“一个系统”:(1)部门内部所有信息系统实现统一身份、统一登陆;(2)部门内部不存在功能类似或重复的政务信息系统。(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2018年6月底前完成)3.推进基础设施集中。推动各类业务专网向市电子政务内网或外网整合。政府各部门推进在专网运行的政务信息系统向市电子政务内网或外网迁移。(市政务信息化办牵头,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2018年6月底前完成)市级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再单设非涉密机房,原有机房设备逐步整合到市电子政务外网数据中心机房;市级政府部门新建信息系统统一部署到市级政务云平台,原有信息系统逐步迁移到市级政务云平台。(市政务信息化办牵头,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2018年6月底前完成)(二)加快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开放。4.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制定《宜春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规范》,明确政务信息资源的分类、责任方、格式、属性、更新时限、共享类型、共享方式、使用要求等内容。开展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梳理,抓紧编制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构建全市统一、动态更新、共享校核、权威发布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市政务信息化办牵头,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5.完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加快完成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部门前置节点部署,满足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的需求,为全市跨部门、跨系统、跨层级的业务协同提供支撑。依托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建设市政务信息资源中心。编制《宜春市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标准规范》。(市政务信息化办牵头,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6.建设政务信息共享网站。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共享网站,提供公民、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的相关基础信息,为政府部门间跨地区、跨层级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应用提供服务。逐步扩大信息共享内容,实现信用体系、公共资源交易、金融、税务、投资、价格、交通、能源(电力等)、旅游、教育、卫生、自然人(基础数据以及社保、民政、教育等业务数据)、法人(基础数据及业务数据)、空间地理、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数据基于全市政务信息共享网站的共享服务。(市政务信息化办牵头,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2018年6月底前完成)7.推进公共数据开放。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和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建设集目录管理、数据管理、数据开放网站为一体的市公共数据统一开放平台。编制政务信息资源开放目录,优先开放信用、交通、医疗、卫生、就业、社保、地理、文化、教育、科技、资源、农业、环境、安监、金融、质量、统计、气象、法律服务、企业登记监管等民生保障服务相关领域的政府数据,为企业、社会公众提供准确的可机读的政务数据资源服务。(市政务信息化办、市委网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三)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8.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标准化。制定发布政务服务事项标准规范,明确审批部门、项目名称、办理要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以及网上办理的要求等,细化研究事项办理指南,重点精简不合法、不合理的各类证明材料,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以标准化促进政务服务的规范化、便捷化,保障改革成果真正落地。(市政务信息化办、市编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政务信息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制定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网上办理服务事项清单,并在市政务服务网上进行发布。(市政务信息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9.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全程办理。全面推行“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上反馈、网上支付、快递送达”办理模式。各地、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通过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实现与江西政务服务网对接,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办理。市县两级行政服务中心、各专业办事大厅统一使用江西政务服务网接件,各级政务部门业务办理系统与全省网上审批系统对接。宣传和鼓励群众使用江西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大幅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接件比率。(市政务信息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四)加快推进建立相关标准体系。10.制定全市政务信息化系统建设标准规范。按照省里要求,从云网使用、公共基础平台对接、运维管理等层面提出技术标准,以标准化推动信息化项目的整合共享。(市政务信息化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11.完善政务服务网系统对接标准规范。按照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全程办理的要求,对现有的政务服务网系统对接标准规范进行完善和修订,明确部门业务办理系统与江西政务服务网的对接方式、对接接口的标准以及系统接入考核标准。(市政府办、市政务信息化办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12.制定共享开放标准规范。加快构建政务信息共享开放标准体系,建立健全我市政务信息资源数据采集、数据质量、目录分类与管理、共享交换接口、共享交换服务、多级共享平台对接、平台运行管理、网络安全保障等方面的标准规范。(市政务信息化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2018年6月底前完成)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加大经费、人员等保障力度,落实各项任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工作任务有力有序推进。(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制定政务信息系统统筹整合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责任、牵头单位、实施机构和时间节点。强化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政务信息系统统筹整合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的责任,原则上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责任不落实的地方和部门,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市政务信息化办督查落实)(三)开展评价考核。市政务信息化办要组织制定政务信息共享工作评价实施办法,建立考核通报制度,督促检查政务服务平台体系建设、政务信息系统统筹整合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落实情况。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地区和部门,要启动问责、约谈机制。(市政务信息化办负责)(四)加强项目管理。规范政府信息系统审批、建设和运维,强化技术把关。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审批前,由市政务信息化办从技术角度提出意见,为项目审批提供参考。实施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和运维备案制,推动政务信息化建设和运维经费审批在同级政务信息共享主管部门全口径备案。(市政务信息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五)优化建设运维模式。推行集约化运维模式,未设立信息中心的市级政府部门,原则上其信息系统由市政务信息化办统一建设运维,由市财政局统一安排运维经费。制定电子政务服务采购管理相关办法,完善政府购买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系统运维等信息化服务的相关政策。(市政务信息化办、市财政局负责)(六)加强审计监督。审计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政务信息系统使用情况的审计,保障专项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推动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审计结果及时报市政府。(市审计局、市政务信息化办、市财政局负责)(七)加强安全保障。强化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网络安全管理,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风险评估,推动制定完善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的法规,切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障政务信息资源使用过程中的个人隐私。加强政务信息资源采集、共享、使用的安全保障工作,凡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遵守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集约化建设异地数据灾备中心和同城灾备中心,为政务数据提供灾备服务。(市委网信办、市政务信息化办、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来源:宜春市政府网站推荐更多资讯尽在“阅读原文”或许您还想看:江西新余试水“政务新媒体+”服务民生国脉互联与江西省信息中心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数说江西】吴俐丨江西省政务大数据应用思考与探索邀您互动:后台回复“50强评选”即可获取“2017中国互联网+政务50强评选研究报告”;后台回复“IPWH”即可获取《开放政府+:IP时代政务公开新格局》PPT完整版;后台回复“Y”即可获取“2017中国城市移动政务服务能力评价研究报告”;或者回复您对我们公众号的建议和意见,我们将努力做到更好!数据基因电子政务大数据解决方案产品宣传片在此拿走不谢!请在wifi环境下观看视频哦~~
201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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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政务服务”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供新动力

就“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模式来看,主要有线下服务模式、线上服务模式和线上线下相融合(OTO)三种。目前,多数地区仍以线下服务模式为主,线上服务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深化,线上线下相融合正在走向主流。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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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电子政务的发展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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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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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遏制政务官微失态现象频发?运营规范亟待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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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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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刊丨《电子政务决策参考》(第四十一期)

后台回复“IPWH”即可获取《开放政府+:IP时代政务公开新格局》PPT完整版;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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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层面解析“互联网+政务服务”如何引领政府治理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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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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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未来,知识图谱如何连接大数据与政府?

国脉数据基因,是基于知识图谱构建数据治理能力的一个重要平台、系统、工具,是数据管家、数据治理专家,已荣获多项软件着作权,是国脉十三年咨询的产品化多年研究的智慧结晶。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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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政府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的三大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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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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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的现实意义

从实践层面来看,本届政府将推进行政体制改革、转职能、提效能作为三大抓手,牢牢扭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牛鼻子”,“放管服”三管齐下、协同推进,始终坚持把深化“放管服”改革作为“先手棋”和“当头炮”。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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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脉数据基因中标浙江省公共数据目录系统项目——助力“最多跑一次”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明确提出要构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开展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和全国大普查。
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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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大数据中心不仅要 “建起来” 更要“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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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