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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社会背景下政府治理面临的挑战与对策选择

2018-01-29 电子政务智库

随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大数据时代的治理模式渐趋成熟,尤其是在互联网背景下网络社会正逐渐形成。网络社会所具有的信息开放性、交流互动性等典型特征,深刻影响着政府机构和公民社会之间的关系。在网络社会,政府将这些进步与革新充分运用到公共服务中,正充分利用互联网推进公民的网络参与,更好地服务于公民,更好地回应公民需求,更好地培育公民的自治能力。这些进步离不开信息技术革新在公共治理中的作用,也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推进。


一、网络社会的主要特点


一是信息开放性。由于网络系统具有开放性特征,其信息交流形态基本处于一种“零门槛、无限制”的状态:网民言论具有极大的开放性和自由性,人人都能够浏览或发布多元化的网络信息;在互联网时代,信息资源得以共享,也杜绝了传统社会政府垄断信息的弊端。在这种趋势的推动下,政府部门、企业单位、公民自治组织都加快了建设网络办公平台的步伐,以网络为媒介,迅速构建社会综合信息系统,依照政务、厂务以及公民事务公开的基本原则,向全社会及时公开相关政务信息。


二是交流互动性。互联网上的交流存在着互动自由的特点,网民之间能够借助便捷的网络,跨越时空、民族、职业、性别等现实中的限制来发表言论,各种不同的思想在网络中碰撞摩擦,最大限度地展现个人思想、表达个人观点。社交网站以及社交工具如QQ、微信等的出现,伴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拓宽了大众的聊天渠道,利用它们不但能进行文字交流,还可以进行视频通话,取代了昂贵的可视电话,成为一种既便捷又经济的交流方式,实现了人与人之间实时畅通的信息交流和通畅的网络对话。


三是传播快捷性。传统的媒体手段很难做到信息的快速传播和更新。网络没有时空界限,不受地域所束缚。目前,网络信息的传播速度迅速,它可以将各种不同的信息集合到同一平台,加之手机网络的普及,网民之间形成一个无形又强大的虚拟信息网络世界,如“郭美美事件”“天价龙虾事件”等都是通过网络发酵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充分体现出网络舆论的强大力量。


四是身份虚拟性。当下网民个人上网大多以虚拟身份出现,由此网民可以无拘无束地发表言论,但这亦引发各种违法乱纪行为和不良道德行为的滋生。身份的虚拟情况,决定了网络信息发布、传播的性质更为复杂,散布者可能带有较强的个人情感、主观意识,不计后果,宣泄负面情绪,从而使社会整体的不稳定性进一步增大。


二、网络社会背景下对政府治理方式的积极影响


第一,更新政府治理理念。政府管理者需要为未来社会进步提供完备的指导性思想,构建强有力的政府治理新理念,从而同互联网发展大背景相契合。管理人员需要跟进思想发展,增强创新能力,对构建公民话语体系的重要性要有更深的认知。只有政府与公民协同一起寻求解决问题的方式,才能达到利益共享的治理状态。这就需要对当下的网络资源进行整合,以便能够满足公民的需求,借助便捷高效的网络媒介引导网络公民进人角色,增进相互信任理解并增强个体的社会责任感,使其积极树立共享集体利益、公共利益的意识,最后形成共担责任的体系。


第二,转变政府治理角色。政府治理的角色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而发生变化。在以往的社会中,政府对公共问题的处理具有垄断性,如今政府已不是主导一切的唯一力量,以往通行的激励机制和引领原则慢慢脱离了时代潮流,陈旧的规章制度和政令也不能充分地指导公民的行为活动。在网络技术的冲击下,要带动各类社会主体力量投入到公共事务的治理中来。政府要适应其角色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更加关注来自公民社会的利益诉求和民生问题,从管理者、控制者升级到协调者、合作者、谈判者。政府工作人员需要加快适应新角色的步伐,学习新知识技能,充分发挥网络能动性作用,利用网络优势,构建良好的政府风貌,着力提升政府合法性,强化公民认同感。


第三,推动政府再造。正如英国学者邓利维指出的,当今已是数据治理时代,新公共管理已然过时。几十年来信息网络技术逐渐变革了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对行政决策过程起到了改善作用,推动了公共行政事业的变化发展,这是各国家、各地域公共部门管理变革的主要原因。传统的治理模式低效、人员工作量大,网络缓解了这个问题,提升了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精简了办事步骤,提高了工作对外的透明度,地方政府治理的公民自主参与从不可能变为可行。公共行政改变的前提是网络介入,对网络介入的支持力度是政府对网络的认知程度是否深入的体现。政府变革的主要动力是互联网技术以及网络参与,它们对推动变革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网络传递信息迅速、安全,可同时传播,瞬间发散到各组织机构、各个层级。管理方式由此产生翻天覆地的新变化,新问题用新模式来解决,新技术带动政府管理技能新发展。


第四,提升政府治理水平。当下最快捷高效的信息共享渠道无疑是互联网络,生活、办公、行政都离不开网络,上层建筑与公民都无法忽略网络带给人们的影响。因网络的普及,网络问政成为公民参与执政、行使自身权利和监督政府的新渠道。政府通过网络进行宣传、调查民意、了解民情,增强了公民与政府的互动性,政务更加公开透明,政府治理水平显著提升。


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表达权通过“网络问政”得以展现。公民对政务实时了解、在线沟通,从“隐性问政”进入“显性问政”阶段。“网络曝光一网友热评一媒体跟进一政府处理”是政府工作的重要途径,网民问政、议政蔚然成风,政府网络治理也愈加轻车熟路,正是基于网络参与的强大作用,新时期政府的治理模式开始向网络治理方向转变。


三、网络社会背景下政府治理方式面临的挑战


(一)网络社会冲击传统的行政治理方式


网络社会是一种全新的社会结构,它起源于数字信息和通信技术。网络的非中心性、自由性、及时性冲破了逐层下发、分批次、分阶段的传统信息下发模式。基于信息网络技术,人们开发出全新的信息传播渠道。网络社会化创造了一种新鲜的公共空间,使信息的传播和资源的贡献得到最大限度的使用、扩散、共享。阶层、结构、科层制的原有形态正在逐渐受到冲击瓦解。科层制的权力层级结构以严格按照等级、法规运作为基础,信息社会的到来使这种官僚化向知识能力转化,资源管理技术的根本框架由信息处理技术构建,它使传统科层制的普遍性和权力标准产生动摇。


网络零门槛、无国界、无中心,促使整个社会形成一个相互联系和相互依存的网络大环境,网络信息的同步传输功能使原有的传播手段都难以望其项背,也必然使此前独立的政府治理领域被逐步侵蚀。信息网络共享必然改变传统科层制的行政流程,打破政府的层次和治理顺序,拓宽管理范围,增强政务工作透明度。


(二)网络谣言影响政府治理的有效性


网络谣言得以滋生的根本原因就是网络的虚拟性、自由性。网络谣言对政府治理工作的实效性产生不利的影响,它加大了政府辨别信息真伪的工作量。北京警方侦破的“秦火火网络造谣事件”充分证明了网络谣言影响之大、危害之深。


相关学者指出,互联网谣言主要来自三个方面:

一是新闻媒体报道角度存在偏差,容易误导广大网民;

二是社会生活的不确定因素,为谣言的诞生和传播提供了温床;

三是利益的推动,网络推手恶意制造谣言,对谣言的扩散推波助澜,绑架网络公民意见。


这些谣言在澄清之前,会逐渐引发带有激进倾向、个人主观臆断色彩的舆论,由于偏离事件的客观真实性,这些舆论很容易扰乱网络社会大环境,影响公民作出正确的价值判断,进而影响社会稳定,破坏社会诚信,甚至出现网络暴政现象。可以说网络是把双刃剑,既能成为政府治理的高效辅助工具,又存在网络谣言扰政,甚至引发网络群体性事件的诸多隐患因此政府部门应合理利用网络平台。


(三)网络参与削弱政府的话语主导权


公民对政府治理和决策的网络参与是一种价值评价,体现了对政府各种信息和工作透明度的认可程度。公民往往以自身利益为出发点进行评判,公民关心的敏感话题往往是其自身利益的关键点,也是网络参与的关注重点,而这又容易与政府倡导的网络参与重点存在冲突,引起政府的话语权因网络焦点的偏移而有所削减。


精英治理理论认为,传统公共参政的主体以社会精英为主,他们大都为社会不同阶层的知识分子,就组织来说,则为政府机关官员以及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大多数公民无法接触政治并参与活动,几乎被完全排斥在政治过程之外,政治参与度低。在网络社会,参与的主体除精英分子外,还有身份各异的普通网民,这些都是网络政治生活的基本单元,他们很容易受到网络信息的诱导,被众说纷纭、真假难辨的网络信息所迷惑。由于人人掌握着网络参与的话语主导权,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容易出现“网络扰政”等问题。


四、网络社会背景下政府治理的对策选择


(一)转变治理观念,引导理性参与


网络社会的发展速度快,对科层制管理理念的威胁日益明显,而受传统官本位思想影响,科层制管理的理念任行政机关中还广泛存在,并未全部淘汰。网络社会与科层制管理制度之间存在龃龉,这与社会的有效治理极不适应,矛盾不断显现。


在网络社会,各级政府官员要转变观念,政府治理要顺应时代发展,从“堵”变“疏”,引导公民理性参与政治过程,要能够切实保障公民的权利,促使其转变落后思想观念,加强同政府人员的网络互动政府要借助网络平台为公民搭建更多的参与渠道,让公民在政治参与中逐渐树立民主思维和民主管理意识并将其转变为一种民主习惯,积极培育参与型的网络公民文化理念,从而推动政府进行治理创新。


(二)加强网络管理,净化网络环境


网络是一项技术,也是政府监管的对象,还是公民表达其政治思想的重要媒介。积极顺应时代需求,切实落实网络基础管理,大力整治清除网络有害信息,高度重视网络对社会舆论的导作用,这是加强网络管理的当务之急。其中,构建健全完善的法律体系尤为重要,要实现对网络的全面监督管理。


既要规范网络问政的流程与实效性,充分调动网络公民的参与热情与互动性,还要规范网络信息传送渠道,完善网络内容审查制度,建立法律法规,增强绿色上网意识,改进网络技术的安全度,加强控制网络不良信息和暴力语言的传播,拦截过滤有害信息,保证网络信息传送通道的清洁。


要通过强化网络行业的经营自律性,做好网络运行全程的监管工作,避免网络谣言的传播,进一步完善网络信息的传播手段,转变传统过分依赖政府权力单向硬性控制的方式,逐步兼顾网民互动、开放有序的软性调控方向转变。


(三)完善电子政务,规范网络秩序


随着网络社会不断向纵深发展,公民的信息化、网络化意识在不断加深,网络问政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强。作为政府的一项战略性目标,完善电子政务建设已有重大进展。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公民参与政治的网络平台构建都属于电子政务的范围。只有充分保障民意的参与才能实现公民参与政治的民主性,如果把公民排除在政治活动之外,则无异于否定公民的各项权盗,即对民主思想的否定。


针对政策难以落实或者落实效果不佳的情况,可借助便捷高效的互联网问政办式。在政务运行中,被忽视的公民可能会有不满心理,拒绝参与和执行一个他们没有参与和发表意见的决策。完善电子政务、规范网络秩序、加强舆论监督,将无限制的混乱状态整理成理智有序的参与状态,是问政于民的良善治理手段,因此,握好双刃剑,最大限度地发挥网络的正能量,才能构建起完备成熟的电子政务体系。


作者:王涛

文章来源:《行政科学论坛》

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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