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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明:零售中小学教材的法律问题评析
作者:杨明 副总队长
单位: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摘要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关于“从事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业务的单位必须具备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的要求,针对的是教材“课前到书,人手一册”的发行。也就是在中小学校开学前,集中统一征订发行,保证学生“课前到书,人手一册”的“主渠道”。这里包含了“征订”和“销售”两个环节,而非针对仅仅是销售,或者说单独的销售行为。所以,对于拾遗补缺的销售行为,即使有一定量,只要不涉及、不冲击主渠道,并非法律所禁止。
零售中小学教材被处罚
中小学教材发行须获得行政许可
中小学教材由新华书店统一发行
零售是中小学教材发行的例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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