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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税对企业环境、社会和治理表现的影响研究——基于绿色技术创新的中介效应

税务研究 税务研究 2022-10-04


作者:

王   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经济管理学院) 

杨淑程(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经济管理学院) 

黄   珊(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经济管理学院)


一、引言及文献综述

环境、社会和治理(Environment,Socialand Governance,ESG)是2006年由高盛等金融机构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行动机构(UNEPFI)的号召下首次提出的概念,目的在于引导投资者和企业推动可持续发展。此后,ESG逐渐成为衡量企业可持续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邱牧远 等,2019)。企业ESG反映的是企业行为对环境的影响、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情况。为科学合理地评估企业ESG,第三方评级机构对企业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三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价,得到企业的环境绩效、社会责任绩效和公司治理水平,也就是企业ESG表现。旨在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环境保护税,通过将企业的外部环境成本内化为企业成本,能否推动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从而提高企业的环境绩效?同时能否有助于企业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社会责任绩效,提升企业ESG表现?本文希望通过研究找到这些问题的答案。

目前鲜有文献探究环境保护税对企业ESG表现的影响,已有研究多侧重环境保护税对企业财务绩效影响的探讨,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基于“遵循成本假说”,认为环境规制会增加企业的生产管理成本,抑制企业财务绩效(Gary,1987;张平 等,2016)。二是基于“波特假说”,主张环境规制将促使企业技术创新,从而抵消环境规制成本,提高企业绩效(Porter 等,1995;于连超 等,2019a;王晓祺 等,2020)。三是认为环境规制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两者之间存在非线性关系(张成 等,2015)或无显著的相关关系(余伟 等,2017)。但随着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财务绩效已不是企业发展的唯一目标,包括环境绩效在内的综合绩效更为重要(沈洪涛 等,2017)。ESG因其关注环境、社会、治理综合发展而成为度量企业综合绩效的科学工具(Xu 等,2021)。基于此,本文立足我国制度背景,从企业微观视角探究环境保护税对企业ESG表现的作用机理和影响路径。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环境保护税与ESG表现

企业ESG表现包括企业的环境绩效、社会责任绩效和公司治理水平。其中:环境绩效是指企业面临的环境相关风险及其管理状况;社会责任绩效是指企业对股东、员工、客户和消费者应负的责任,对社会应承担的必要的义务,对国家经济发展和转型决策的积极响应,等等;公司治理水平主要是指企业在商业战略、风险管理战略、治理结构、治理机制和治理行为等方面的综合水平。体现企业ESG表现的具体指标如表1(略)所示。

环境保护税通过对企业排放的污染物征税将企业的环境成本内部化,增加了企业的成本黏性,促使企业将治污工作提高到风险管理战略高度,制定以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的商业战略,加大环保投资,通过绿色技术创新促进企业绿色生产转型。同时,企业充分发挥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的治理机制,监督企业将环保资金、设备和人力等资源用于绿色业务和绿色研发,通过生产方式转型降低能耗,减少污染物排放,从而提高企业的环境绩效。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和环境绩效的改善,会为社会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企业的社会责任绩效得到提高,进而提升企业ESG表现。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假设:

H1:环境保护税可以促进企业ESG表现的提升。

(二)绿色技术创新的中介效应

在环境保护税的压力下,企业选择环保投资以达到减少污染排放的目的,绿色技术创新是达到这一目标的必要条件。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主要体现在产品结构转型和生产过程转型(于连超 等,2019a)。一方面,高污染、高能耗的非环保型产品是导致污染排放的主要原因,企业积极研发绿色、可循环利用的环保型产品,从而达到减少污染排放的目标。另一方面,为降低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企业会倾向于通过治污技术创新改进污染物处理工艺,提高废物处置工艺效率,同时转变现有生产工艺流程,打造绿色生产线,为企业带来更高的环保效益,并弥补企业的环境治理成本,以此获得“过程补偿效应”。综上所述,环境保护税促使企业加大环保投资,企业的环保投资通过绿色技术创新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从而改善企业的环境绩效。同时,绿色技术创新可以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废弃物处置,提供安全的工作场所,并通过为公众提供绿色、安全的环保型产品,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绩效,从而提升企业的ESG表现。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假设:

H2:在环境保护税提升企业ESG表现的过程中,绿色技术创新发挥中介效应。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根据2008年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发布的《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环办函〔2008〕373号),并结合证监会2012年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2〕31号),本文选取2010~2019年沪深A股火电、钢铁、水泥等19类重污染企业作为研究样本。

企业ESG表现数据取自彭博数据库,环境保护税的数据来源于企业财务年报,绿色技术创新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SIPO),其余数据均来自国泰安(CSMAR)数据库。本文对原始数据进行以下处理:一是剔除被ST、*ST的样本;二是剔除所有变量观测值缺失的样本;三是对所有连续变量在1%分位数上进行了Winsor处理。最终得到184家企业,共计856个观测值。

(二)变量定义

1.被解释变量——企业ESG表现(ESG)。本文将彭博数据库的企业ESG得分作为被解释变量——企业ESG表现的衡量指标。该得分是根据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年度报告和网站等投资者可获得的公开信息,对企业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三个维度进行综合评定,得分介于0.1到100分之间。

2.解释变量——环境保护税(Tax)。无论是2018年开始实施的环境保护税,还是之前征收的排污费,均是将企业污染排放的负外部性问题内部化,在征收范围、税率等方面变化较小(李青原 等,2020),因此本文探讨的既包含排污费也包含环境保护税。根据样本企业年报,我们手工搜集2010~2017年的排污费数据和2018~2019年的环境保护税数据,并取其自然对数作为解释变量——环境保护税(Tax)的衡量指标。

3.中介变量。本文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2010年推出的“国际专利绿色分类清单”(IPC green inventory),查找交通运输类、替代能源生产类和废弃物管理类等7类绿色专利分类号。并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SIPO)官方网站,手工检索重污染上市企业的国际专利分类号(IPC),进行绿色技术创新专利类型的匹配,得到样本企业每年的绿色专利数,将该专利数加1 取自然对数作为中介变量——绿色技术创新(GTI)的衡量指标。

4.控制变量。本文在模型中引入企业规模(Size)、成长能力(TobinQ)、盈利能力(ROA)、资产负债率(Lev)、现金流量(Cash)、股权集中度(Share)、董事会规模(Board)、区域经济水平(GDP)作为控制变量,具体定义如表2(略)所示。

(三)模型构建

1.环境保护税对企业ESG表现的影响。为检验环境保护税对企业ESG 表现的影响,本文构建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如下:

式(1)中,ESGi,t为i企业在第t时期的ESG表现,Taxi,t为i企业在第t时期的环境保护税,Controlsi,t为所有控制变量,μi,t为个体固定效应,γi,t为时间固定效应,εi,t为误差项。

2.绿色技术创新的中介效应。为检验企业绿色技术创新在环境保护税与ESG表现之间是否存在中介效应,本文参考温忠麟 等(2005)的研究,构建模型如下:


四、实证结果分析(略)


五、结论及政策建议

(一)结论

本文选取2010~2019年沪深A股265家重污染企业的面板数据,利用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和中介效应模型探究环境保护税对企业ESG表现的影响。结果表明:(1)环境保护税对企业ESG表现具有滞后一期的促进作用;(2)在环境保护税提升企业ESG表现的过程中,绿色技术创新发挥中介效应。

(二)政策建议

根据本文的研究结论,环境保护税切实提升了企业ESG表现。但是我们也注意到,相较排放污染物已纳入征收范围的企业,未纳入征收范围企业的ESG表现提升相对缓慢。且目前环境保护税关于污染物排放浓度的优惠政策并未区分减排的原因。故本文从扩大征收范围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两方面提出以下建议:

1.扩大征收范围,将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二氧化碳纳入征收范围,提高环境保护税对企业ESG表现的促进作用。从表6(略)可以看出,已纳入征收范围的以二氧化硫排放为主的化学纤维制造业企业ESG表现提升显著,其中环境绩效发挥了积极推动作用。化学纤维制造业企业的ESG总体评分从2010年的10.47提高到2019年的26.76,其中环境绩效的评分从3.98增至14.92,环境绩效对企业ESG总体得分的贡献率由38.01%提高到55.77%,增长了17.76个百分点。

从表6(略)还可以看出,未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的以VOCs和二氧化碳排放为主的重污染企业ESG提升相对缓慢,其中环境绩效发挥的是负作用。如2010~2019 年以VOCs排放为主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ESG总体评分从2010年的13.81提高到2019年的21.29, 其中环境绩效的评分从7.86增至10.38,环境绩效对企业ESG总体得分的贡献率下降8.18个百分点。再如以二氧化碳排放为主的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ESG总体评分从2010年的15.01提高到2019年的23.27,其中环境绩效的评分从10.26增至11.20,环境绩效对企业ESG总体得分的贡献率下降了20.21个百分点。

可以看出,已经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的二氧化硫排放为主的重污染企业的环境绩效评分对企业ESG总体得分的提高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而未纳入征收范围的以VOCs和二氧化碳排放为主的重污染企业的环境绩效评分对企业ESG总体得分的贡献率则起到的是负作用。为了推动企业积极减排污染物,应将VOCs和二氧化碳纳入环境保护税的征收范围,进一步提高重污染企业的环保意识,激励重污染企业减排降碳,发挥环境绩效对提升企业ESG表现的积极推动作用。

2.完善税收优惠政策。目前环境保护税的优惠政策主要是对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浓度给予税收减免,但未对实现减排的原因予以区分。环境保护税的目的是减少污染物排放,不是减少生产能力,因此应避免限产实现的减排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所以,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应与企业的产能和效益挂钩,只针对企业通过环保投资、绿色技术创新实现的减排给予优惠政策,做到对企业减排与创新的精准激励,提升企业ESG 表现,推动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为节选,原文刊发于《税务研究》2021年第11期。)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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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世”二十年来我国涉外税收政策的演进规律与经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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