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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个养老人才队伍建设综合性文件出台


近日,为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2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这是我国首个关于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综合性政策文件”,民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从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高品质养老服务需求出发,以发展养老护理员等养老服务技能人才为重点,从拓宽人才来源渠道、提升人才素质能力、健全人才评价机制、重视人才使用管理、完善保障激励措施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制度设计,打出“引、育、评、用、留”组合拳,推动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德技兼备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为新时代新征程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意见》明确,到2025年,以养老服务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规模进一步壮大、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人才对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到2035年,支持养老服务人才发展的政策环境、行业环境、社会环境持续改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机制更加成熟定型。

  

《意见》围绕养老服务人才“引、育、评、用、留”等关键环节,提出系统性政策措施。


在拓宽人才来源渠道方面,要求结合养老服务岗位特点拓宽用工渠道,引导人才到养老服务领域就业创业,支持跨行业跨领域人才流动,并落实好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对到农村等基础薄弱地区创业就业的加大支持力度。


在提升人才素质能力方面,要求加强专业教育培养,大力发展养老服务职业教育,加强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层次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强化技术技能培训,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


在健全人才评价机制方面,要求拓宽职业发展通道,推进职业水平评价,以养老护理员为试点,完善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健全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社会化认定机制。


在人才使用管理方面,要求优化岗位配置,健全人才使用机制,加强人才规范管理。


在加强人才保障激励方面,要求提高养老服务人才薪酬保障水平,通过开展评比表彰、技能竞赛、选树典型等活动,加大褒扬激励力度,有效提升养老服务人才职业尊崇感和社会认同度。


上述负责人表示,首次提出以养老护理员为试点,完善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是此次意见的另一大亮点。《意见》提出,在此前有关规定设置的五个职业技能等级基础上,支持具备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可结合实际在高级技师等级之上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在初级工之下补设学徒工,形成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进一步拓宽了养老护理员成长通道。《意见》还进一步明确了养老护理员等养老服务技能人才的评价主体、评价管理、评价结果使用等关键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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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民政部官网、新闻发布会

责编/制作:王希学

审核:袁琳

政审:蔡若愚

终审:谷亚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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