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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某、洛某、次某,当场被查!

西藏日报 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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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案例一2024年04月01日17时37分,格XXX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藏GXXXX5轻型栏板货车上道路行驶,当格XXX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朗县510省道421km+50m路段处时,被我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违法行为人格XXX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格XXX处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壹仟圆)整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收缴机动车藏GXXXX5、强制报废,对违法行为人格XXX处罚款人民币500元(伍佰圆)整的行政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对违法行为人格XXX处行政拘留10日、罚款1500元(壹仟伍佰圆)整、收缴机动车藏GXXXX5、强制报废的行政处罚。






















无证驾驶案例二

2024年04月13日12时09分许,洛XXX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藏GXXXX3轻型多用途货车在朗县朗镇小学门口路段处被我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洛XXX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扎XXX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壹仟圆)整的行政处罚。






















无证驾驶案例三

2024年04月21日11时17分许,次XXX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藏AXXXX5小型轿车在朗县205省道781KM+200M路段处被我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次XXX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次XXX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壹仟圆)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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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常川

编审:赵江丰

编辑:丹增朗赛

来源:林芝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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