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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刘健钧离职,赴985大学当教授

来源:创业资本汇、财经,转自“环球学术”公众号


根据媒体报道,证监会市场监管二部原副主任、一级巡视员刘健钧已于近日离职,下一站将赴湖南大学任教,而记者从多个消息人士处获悉,刘健钧还兼任清华大学全球私募股权研究院首席专家

从监管者到学术研究人员的转型,让业内很多人士关注刘健钧的下一步工作如何开展,有业内人士透露,在近期出席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季度宏观政策报告内部论证会时,其头衔已换成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教授

对于转岗任教,刘健钧对媒体表示,自己在1994年参与中国第一家创投基金(淄博基金)管理时,感觉到创业投资对支持创业创新的重要意义,故从推动创业投资变成国家的制度考虑,转岗到原国家计委财政金融司;18年国家计委和发改委经历,再加上九年证监会经历过后,行业政策法规体系雏形已初步确立,但由于一些深层次理论问题并没有解决,影响了具体政策的制定和完善,故有责任转从学术研究角度来推进行业的制度建设。

资料显示,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的前身是湖南财经学院,是中国人民银行最早成立的本科院校。过去,湖南大学向中国金融界输送了不少举足轻重的人物。清华大学全球私募股权研究院网站显示,该研究院主要的研究内容之一就是针对私募股权领域的理论、政策和实践开展研究,基于扎实的研究定期发布研究报告,对国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政策、监管提供制定依据,起到政府智库的作用。而刘健钧同时兼任该院的首席专家,或许能为他想从学术研究角度来推进行业发展提供更好的平台。

本就是湖南人的刘健钧被业内誉为国内创投体制奠基人。有熟悉刘健钧的深圳某创投机构负责人告诉证券时报记者,他是监管机构里面学院派的代表人士,一直非常重视创投行业的发展,特别是在监管和理论研究层面的结合,在身体力行地为行业呼吁和发声。

根据公开资料,刘健钧在担任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金融处处长期间,主管金融宏观调控和政策协调等方面的工作,以及私募股权基金、创投基金的备案管理工作。刘健钧执笔起草了一系列PE行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包括《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39号文)、《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2008年116号文)、《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通知》(2011年2864号文)等,被业内人士称为“PE/VC立法体系的奠基者”。

刘健钧与2013年5月调入中国证监会基金部,后任证监会私募基金监管部副主任、证监会市场监管二部副主任、一级巡视员等职,分管私募基金政策立法工作。在证监会的9年里,刘健钧曾参与或起草诸多私募基金行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别是自2015年起,他开始协助主持草拟《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下称《私募条例》)草案,该条例被视为仅次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的私募行业监管法规。

责编:Yola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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