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个人发布违规不良信息或将受罚!《河南省网络安全条例(草案)》提请审议


7月27日,《河南省网络安全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条例(草案)》分为总则、网络安全建设、网络安全保障、网络安全监管、法律责任和附则,共六章五十四条,其中明确了该省网络安全工作监督管理体制:县级以上网信部门是网络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保密、密码管理、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等部门和国家安全机关、省电信管理机构,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加强对网络运营者运用算法推荐服务、个人和组织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信息等行为的监管和约束,《条例(草案)》在网络安全保障一章中明确:网络运营者应用算法推荐技术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履行算法安全主体责任,不得利用算法推荐服务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不得设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公序良俗、公平竞争的算法模型。

根据《条例(草案)》,网络运营者、个人信息处理者和网络数据处理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遵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承担社会责任,接受政府和社会监督。任何个人或者组织在网络上发布信息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不得利用网络制作、发布、传播法律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在网络上发布违法信息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END




上海经信委印发 《2022年上海市公共数据开放重点工作安排》,加快推进公共数据开放

突发!美的内网遭病毒入侵,被勒索1000万美金,官方回应来了

江苏开展网络安全行动 排查三类(基础电信、互联网、工业互联网)企业数据安全隐患

首批数据经纪人“持牌上岗”,广州海珠打造数据要素改革先行地

欢迎投稿

邮箱:kedakeyin@openmpc.com

参与更多讨论,请添加小编微信加入交流群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