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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关于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先进集体

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党中央决定,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表彰一批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各地区各部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确定康柏利等1982人为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含追授61人)、北京首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1501个集体为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全国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10日至2月14日。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12317

  电子邮箱:12317@cpad.gov.cn

  收件单位: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北街1号

  邮政编码:100028



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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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务院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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