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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法》修订为税收治理现代化保驾护航——“国家治理与税收征管法修订”征文活动圆满落幕

税务研究 税务研究 2021-05-22



作者:齐 烨(中国税务杂志社)



为深入研究《税收征管法》修订中的突出问题,站在更高更新的视角研究推进《税收征管法》修订,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2020年,中国税务杂志社主办,深圳市思迈特财税咨询有限公司、厦门欣广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合协办了“国家治理与税收征管法修订”专题征文活动。

征文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积极响应,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收到各界来稿上百篇,作者涵盖了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和部分高校、科研院所,内容涉及广泛,充分体现了社会各界研究《税收征管法》修订问题、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的高度热情和丰硕成果。在认真收集整理、甄别筛选、严格评审的基础上,“国家治理与税收征管法修订”专题征文活动共评选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5名。

综观本次征文来稿,可谓亮点纷呈。各界来稿作者从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出发,立足于我国税收征管实际,积极对《税收征管法》修订建言献策。有的提出了现行《税收征管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修订建议,有的指出了新形势下《税收征管法》修订面临的挑战和机遇,有的总结了域外税收征管制度对我国《税收征管法》修订的借鉴与启示,等等。不同的观点碰撞出思想理论的智慧火花,这些思想理论的火花必将为立法机关提供有益的决策参考,也必将对推动税收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智力支持。


既重理论 又重实践


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从本次征文活动的获奖论文看,所有获奖论文均围绕“国家治理与税收征管法修订”这一主题进行了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许多征文作者通过对《税收征管法》修订工作的系统分析和总结,归纳出具有借鉴和指导意义的观点和理论。湖北省税务局课题组撰写的《国家治理现代化视角下〈税收征管法〉修订研究》一文,认为要真正落实和实现税收管理向税收治理的转变,需要解决现行《税收征管法》与国家治理现代化不相适应的问题,以税收治理理念为统领,推进《税收征管法》修订工作。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谭飞燕撰写的《基于底层逻辑构建看〈税收征管法〉的修订》一文,探讨了在国家治理视角下如何重构《税收征管法》的底层逻辑,并围绕新的底层逻辑对《税收征管法》修订工作,提出了应将纳税人权益保障条款单独成章、税务登记由“登记制”改为“申报制”、建立税收事先裁定制度等建议。

在理论总结的同时,许多征文作者还致力于从实践出发,或总结实务中的经典案例、或结合税收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对《税收征管法》修订提出了具有可行性的建议。吉林大学法学院任喜荣等撰写的《〈税收征管法〉适用范围的缺陷及其改进——以进境物品进口税纳税主体认定为例》一文,以进境物品进口税纳税主体的认定为例,考察了我国部分税种脱离《税收征管法》约束之后对整体税收征管秩序造成影响,提出了《税收征管法》适用范围应当摒弃“征税机关模式”而采取“主权模式”的建议。常州大学中国财税法治战略研究院李俊英等撰写的《税收优先权适用范围的法律规制研究》一文,指出了《税收征管法》未对税收优先权的适用范围作出界定,导致当税收优先权与普通债权、担保物权等私法权利发生竞合时,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难以协调,进而提出了对于税收优先权的适用应确立“课税禁区”原则、担保物权特别优先原则、税收债权公告优先原则、物权变动中特定税种优先扣划原则等建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大连)涂京骞撰写的《浅议新形势下税收执法与税收司法的衔接——以〈税收征管法〉的修订为视角》一文,指出了当前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收核定、逃避缴纳税款、税法与民商法协调等方面存在着的执法标准不规范、不明确、不准确等问题,并提议在《税收征管法》的修订中增加明确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入罪”标准、界定计税依据与合理商业目的标准、明确界定逃避缴纳税款中“应纳税款”标准的相关条款。


既立足国情 又兼具国际视野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除了立足于国内税收工作现状,一些征文作者还广泛借鉴国际税收征管的有益经验,引用国内外税收征管工作实例,对我国《税收征管法》修订工作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呈现出博采众长、兼收并蓄的国际化视野。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贺燕撰写的《行政复议前置、税法确定性与税收治理现代化》一文,指出了各国行政救济先行和自由选择模式均有众多立法例,提出我国应结合自身的法律传统、充分协调行政内部和司法外部乃至社会的有限救济资源,进而重构当前税收救济制度、提高税法遵从度、实现税收治理现代化的建议。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余鹏峰撰写的《国际税收征管协助的立法完善——兼论〈税收征管法〉的修订》一文,指出国际税收征管互助日益成为国际税收法治的核心议题,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与积极响应,进而提出了在《税收征管法》增加“国际税收征管协助”专章的建议。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涉税专业行业立法课题组撰写的《〈税收征管法〉修订应明确涉税专业服务的作用和定位》一文,认为同涉税专业服务行业发达的国家相比,我国的涉税专业服务还处于起步阶段,建议学习借鉴国际上的成熟模式,以修订《税收征管法》为契机明确涉税专业服务的相关法律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王郁琛撰写的《完善我国税务争议替代性解决机制的构想——基于修订〈税收征管法〉的背景》一文,总结分析了税务争议替代性解决机制在《税收征管法》中的体现和反映,指出要从依法维护税收秩序和保护纳税人权利的角度出发,借鉴国际成熟经验,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全链条、系统化的税务争议替代性解决机制。


与时俱进 精益求精


凡益之道,与时皆行。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现行《税收征管法》的立法宗旨、结构体系、制度设计等已不能适应现代税收征管工作的新需求。一些征文作者顺应国内外经济形势,对《税收征管法》修订工作提出了一些与时俱进的新建议,开启了一些推陈出新的新思路。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王明世撰写的《税务行政相对人体系建构的国际借鉴与探析——兼议〈税收征管法〉的修订》一文,指出了现行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概念远不足以支撑现代税收治理的内在需求,建议从根本上健全和完善税务行政相对人制度,在《税收征管法》中增设税务行政相对人独立条款,推进税务行政相对人制度结构性重塑和再造。

《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实施,随着《税收征管法》修订与各税种实体法进入立法“提速”阶段,部分征文作者认为应在相应的顶层制度设计上充分吸收借鉴《民法典》的立法原则,减少法律法规之间不必要的冲突与矛盾。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海沧区税务局王佳龙撰写的《〈民法典〉对〈税收征管法〉纳税主体重构的影响与启示》一文,剖析了《民法典》中与税收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法律条款及其立法意旨,并提出应将《民法典》所体现的内涵与现行《税收征管法》的修订工作进行衔接与融合。厦门大学法学院阳建勋撰写的《〈民法典〉时代自然人涉税信息保护的理念重塑与制度完善——以〈税收征管法〉修订为视角》一文,认为我国自然人涉税信息保护水平必然要随着《民法典》的实施同步提升,提出应重塑《税收征管法》的涉税信息制度理念,以涉税信息保护与利用之平衡保障税收征纳关系之平衡。

创新永无止境,改革未有穷期。所有改革都是一个不断完善、持续改进的过程。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关键时期,只有修订更加完善的《税收征管法》,才能充分发挥《税收征管法》对税收征管的指引、评价作用;只有全面构建符合现代税收治理内在要求的税收征管基本程序,才能为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础。特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要“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建设智慧税务,推动税收征管现代化”,为“十四五”期间《税收征管法》的修订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方向。《税收征管法》的修订是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的应有之义,也是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的有效抓手。让我们共同期待,期待新的符合税收治理现代化要求的《税收征管法》能够在“十四五”期间蹄疾步稳、精准落地。

“国家治理与税收征管法修订”征文获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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