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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转!江西16岁少年遭围殴反杀1人是正当防卫?法院披露案件详情

烟语法明 2022-04-29



8月31日12时,江西“16岁少年被8人持刀围殴反杀1人被判10年”案件二审在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结束了庭审,法院未当庭宣判。

今年5月31日,安福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16岁少年吴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



今年6月8日,安福县人民检察院对上述判决提起抗诉,认为该判决存在量刑错误,导致量刑畸重、使用刑罚不当。吴某的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但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1人死亡、2人轻微伤的重大损害,属于防卫过当。但吴某犯罪时未满18岁,属于未成年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并获得谅解,上述情况属于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属于量刑畸重。对于聚众斗殴罪,吴某也存在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量刑也畸重。


8月31日12时,代理此案的广西天狮灵动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涛和当事人母亲吴女士走出法庭。杨涛介绍,对于一审法院判决的两项罪名,他认为都不能成立,为当事人进行了无罪辩护。庭审结束后,审理法官表示因案情重大,已上报审判委员会,判决结果将择期公布。


此前,不少媒体以《少年遭持刀围殴反杀1人被判10年,检方抗诉》报道此案。


报道称,吴某的母亲吴女士告诉记者,事发当天,儿子应朋友邀请到宾馆里去玩,和发生冲突的这些人根本就不认识。事发时,对方多人围殴儿子,他被打得实在受不了时才拿出刀子捅刺对方,他也没想过故意刺到对方的要害部位。


“案发后他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第一件事就是问我对方有没有事?听到我说死人后,他立即就哭了,哭得很伤心。他当时只是想去吓唬对方,没想过去伤害谁。”吴女士表示,冲突的一方是8名持有刀具的成年人,她的儿子是一名16岁的未成年人,在被多人围殴的时候,儿子的行为完全是正当防卫,不构成防卫过当。

吴某的二审代理律师杨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面对不法侵害时,不应当苛求防卫人员必须采取与不法侵害基本相当的反击方式和强度。结合本案,一个未成年人在面对多名成年人持刀威胁及多人殴打的情况下,苛求他采取和对方相当的反击方式和强度予以回应,过于苛刻和不符合实际。吴某的行为不构成防卫过当,完全属于正当防卫。

9月1日晚,“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9月1日发布《关于吴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上诉、抗诉案的案情通报》,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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