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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暴力杀害法官说不,“湖南女法官遇害案”一审宣判:死刑!

烟语法明 2022-04-29


今天(5月19日)上午,备受关注的湖南女法官遇害案一审宣判。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向慧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认定被告人向慧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被告人向慧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38781.5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向慧为达到案件胜诉目的,多次请求被害人周春梅(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与向慧系同乡和校友)向办案法官打招呼,均被拒绝,遂心生怨恨,起意报复。

2021年1月4日,向慧为方便接近周春梅并伺机报复,应聘为周春梅居住小区的保洁员。1月12日上午7时许,向慧发现周春梅从小区电梯间进入车库,即上前将其扑倒在地,用随身携带的单刃刀朝周春梅头、颈部连刺数刀,致其右侧颈静脉破裂大失血当场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向慧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当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向慧的作案动机卑劣,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影响恶劣,后果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其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予赔偿。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害人和被告人的亲友、新闻媒体记者旁听了宣判。


此前报道


2021年1月12日7时30分,湖南长沙天心公安分局文源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文源街道某小区地下车库有人被刺伤。

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被害人周某某(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女,45岁)已无生命体征。民警在现场将犯罪嫌疑人向某(女,44岁)控制。

经初步调查,向某与周某某系同乡关系,向某因事向法院提起诉讼,请周某某为其“打招呼”被拒而心生怨恨、行凶报复。


1月12日晚,
@湖南高院发布通报:


周春梅的公开简历显示,周春梅,1976年1月生,苗族,湖南龙山人,中共党员,法学硕士。湖南省高院2016年5月的一份任前公示显示,周春梅由湖南省高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正科级助理审判员,拟提请任命为湖南省高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中国审判》曾刊文介绍时任湖南省高院民一庭审判长的周春梅的先进事迹,2014年全年办案数位居全院3个民事审判庭第一,所办案件经评查全部为优秀,且无一超审限,无一上访闹访,无一因过错被发回、改判,因为工作表现出色,周春梅曾被评为湖南省高院2014年度办案能手。

 


2021年1月18日,湖南省长沙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周春梅遇害案犯罪嫌疑人向慧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经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向慧与被害人周春梅系同乡和校友。向慧因与原单位劳动争议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多次请周春梅向办案法官打招呼以达到胜诉目的,均被周春梅拒绝。2020年9月7日,向慧以看望周春梅小孩为名到周家放下一盒水果即走。周春梅发现水果盒中夹了2万元人民币及一个金手镯,多次要求向慧取回,向慧拒绝。9月10日,周春梅在同事的陪同下到向慧住所外将物品退还。后向慧收到法院依法驳回其再审申请的裁判文书,遂心生怨恨,起意报复。2021年1月4日,向慧为方便接近周春梅并伺机报复,特意来到周春梅居住的小区应聘为保洁员。1月12日上午7时许,向慧借周春梅进入小区地下车库之机,用随身携带的尖刀朝周春梅连刺数刀致其死亡。事发后,民警赶到现场将向慧抓获。

案发当日,长沙市检察院依法介入该案,引导侦查,收集、固定证据。1月15日,长沙市公安局将该案提请检察机关审查逮捕。长沙市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向慧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符合逮捕条件,依法对向慧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021年1月29日,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周春梅遇害案的被告人向慧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向慧,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长沙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向慧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4月9日上午,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向慧涉嫌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被害人周春梅的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并于3月4日、15日两次召开庭前会议。


@最高人民检察院1月13日消息,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女法官周春梅没有等来2021年春天里的绽放,她最终用一种近乎悲壮的凋零,给我们留下了新年交替之际最痛彻心扉的追忆——春梅凋零,但正义永不褪色!1月12日清晨,一位优秀的政法战线战友以这样的方式离开了我们,我们万分悲痛。悲于她的离世、悲于再也追不回的生命,更悲于坚守司法责任底线的战友却遭如此伤害。春梅用生命向我们诠释了一个政法工作者的赤胆忠心和无私无畏,我们,更应坚定捍卫司法公正的信仰和决心。

我们永远不会向罪恶低头,哪怕献出生命!任何试图通过暴力伤害恐吓来迫使我们低头屈服的行为都不会奏效,反而会使我们更加坚定打击犯罪的决心。一切肆意践踏法律的卑劣灵魂最终都将在崇高的正义面前接受最严酷的审判,杀害春梅的凶手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春梅,公诉席上,我们必定替你讨回公道!

曾经,有人因为打探案子不成就被说是“冷血动物”;如今,因为同乡请求“打招呼”不成就被痛下杀手,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我们并非生来就是不近人情的“铜墙铁壁”,但对司法的信仰和敬畏,让我们练就了一身铮铮铁骨——舍得一身剐,才敢干政法。

不错,法律是冰冷的,但法官、检察官、警察……每一名司法人员都是热血的、充满温情的,只不过我们把冰冷和残酷留给了那些试图破坏司法公正的人,而把耐心和温情毫无保留地献给了信仰与人民。因为有人民对我们依法履职的期待与渴盼,我们才会舍生取义,无怨无悔。

法治发展到今天,着实不易,正是无数个像春梅一样坚守司法信仰、恪守司法职责的政法人,点燃了法治的熊熊烈火。而“为众人抱薪者”,绝不会“冻毙于风雪”。我们看到,司法应有的尊崇和权威已然深入人心,人们对司法人员应有的尊重与信赖也渐成法治共识。我们更要看到,法治进步浪潮的大势永不可逆,那些试图螳臂当车、挑战司法的人必将被人民司法的浪潮所吞没。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因为退一步就是万丈深渊,我们必须坚守公平正义的底线!

法,更无须向不法让步,因为法治的脚步将在即将来到的这个春天和此后的每一个春天更加步履铿锵。

来源:综合新华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法治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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