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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实验光明学校

赴外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 




因教育教学需要,我校定于2022年10月起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9个,拟聘21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均可报考。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 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优秀毕业生,大学在读期间有不及格科目(含补考合格)或缺考科目者不予接受报考(特别说明: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考生因参加重大比赛等特殊原因缺考挂科,须由所在院系出具相关证明)。
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1

报考学历


报考人员均须通过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
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研究生学历所学专业应符合该岗位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如: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要求数学。
A考生为2023年应届毕业研究生,硕士学位,物理专业;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数学专业。因考生研究生专业不符,本科专业虽然符合,但不是应届本科生,所以不符合要求。
B考生为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没有获得硕士学位,数学专业。因考生不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所以不符合要求。


2

报考专业


(1)报考者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7)。岗位要求是六位代码的专业,则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岗位要求是二位或四位代码的,则其相应的下一层级的四位或六位代码的专业也符合。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若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70%以上相近的视为相符,考生需提供成绩单进行判定;同样,国(境)外学历的专业名称不能与参考目录完全一致的,考生需提供成绩单及中文翻译文件进行判定其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2)本科专业为小学教育(B040107)或研究生专业为课程与教学论(A040102)、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A040113)、小学教育硕士(专业硕士)(A040115),且研究方向与岗位要求学科一致的,如所在院系能出具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学科一致证明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报考者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4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的,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3

报考年龄


最高年龄限制统一为30周岁(即1991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最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即1986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


4

职业资格


考生应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高中岗位的需提供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岗位和初中岗位的需提供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报考小学岗位的需提供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附件3),须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不予办理入职。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 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 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 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 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 现役军人;

  • 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02

    报 考    


(一)报考方法及时间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6日下午17:00止

  • 网上报名网址:http://120.79.73.84:8066


现场报名场次暂定为:

1

广州现场报名:

时间:2022年10月20日上午8:30至11:30

地点:广州天河区中山大道西华师大厦酒店 3楼花城厅。

2

西安现场报名:

时间:2022年10月25日上午8:30至11:30

地点:西安高新南智选假日酒店。

3

北京现场报名:

时间暂定11月上旬,地点待定。


现场报名时间地点确定后,将在深圳实验学校网站http://www.szsy.cn首页以补充公告进行通知。


注:请务必参与网上报名,如因疫情影响导致现场报名时间地点调整时,将以公告和短信形式进行通知。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

3.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考须提交的材料


报考者应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材料。通过网上报名的,报名材料须打包成压缩文件或合成PDF,文件命名格式为:报名岗位+毕业院校+姓名(例:高中语文岗位-XX大学-李XX)。


(1)报名表(附件1,需贴电子照片,本人手写签名后扫描)。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页后扫描)。

(3)学历及学位证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和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考生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

(4)成绩单和绩点情况(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5)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书等)。

(6)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材料。

(7)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学习或实践成果的材料。

(8)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交《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5)。

(9)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03

 资格初审和初步筛选 


(一)初审和筛选办法


所有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人员均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初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组通过查看资料、询问等方式,根据学历、学位、专业、成绩、在校表现、获得荣誉等方面对考生综合评分。通过对评分进行高低排序,各岗位按照不低于拟聘人数的5倍确定进入下一轮考试的人选。报名人数不足拟聘人数5倍的,按实际符合岗位条件的人数确定进入下一轮考试的人选。


(二)相关要求


  1. 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将另行通知考试。

  2. 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04

  面 试  


(一)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于短信通知的方式通知考生。面试以讲课、说课、答辩等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学校在面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各岗位按不高于岗位拟聘人数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二)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完由学校组织签订双方就业协议,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用人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三)拟聘人选公布


面试成绩、拟聘人选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实验学校官方网站上公告。


(四)面试防疫注意事项


1.考生需按按照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5)要求执行,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进入考点时凭身份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绿码、绿色行程卡、考生本人签名的《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

2.外地来考点的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港澳台地区和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考点当地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2)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考生;(5)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为红码或体温≥37.3℃的考生。

4.进入考点的考生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5.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根据深圳市和赴外当地当时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学校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赴外考点设置及面试程序内容等进行调整。




05

 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拟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


(三)公示


经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实验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06

 聘 用 


(一)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拟聘单位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面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签订聘用合同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内,聘用人员拟调离该单位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聘用人员均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5年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聘用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责令招聘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违规用人的,责令清退,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07

  其它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六)招聘查询网址
深圳实验学校集团官方网站:www.szsy.cn
(七)咨询电话:
0755-61166778;0755-61166768
(八)本公告由深圳实验光明学校负责解释。


深圳实验光明学校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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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季|跨越山海与深圳实验赴一场光明之约

文字:办公室编辑:黄志辉审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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