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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拆除人防门”换取停车位?车位虽紧张,取之需有道!

以案说法、以案释理,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进程中,民防主管部门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民防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基本案情


2021年6月,松江区民防办执法人员对区内某民防工程开展人防门专项检查时,发现该民防工程内5扇人防门被拆除,执法人员当即拍照取证。

经核查,该工程由上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松江区民防办对该公司涉嫌拆除人防门违法行为予以立案。随后,区民防办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开展询问调查,当事人对“拆除人防门,降低民防工程防护效能”的违法事实予以确认。

该违法行为违反了《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规定。

依据《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七)项以及《上海市民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0版)》第5条规定,松江区民防办可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4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松江区民防办充分考虑其“积极配合检查和调查,主动表示严格落实整改责任”等因素,最终作出了“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其按照民防工程规范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达到原有防护标准。当事人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及时缴纳了罚款,同时积极主动落实整改,在规定期限内将拆除的人防门全部安装到位。经松江区民防办执法人员现场核验,确认整改符合要求。

案例剖析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住宅小区或办公楼等普遍存在停车位紧张的问题,开发商以“拆除人防门”换取停车位行为时有发生。本案当事人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仅仅考虑平时停车方便,实施拆除人防门的违法行为,正是属于此类现象。对此,民防主管部门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加大对“拆除人防门”等违法行为惩处力度,确保民防工程质量和防护效能。

在本案办理过程中,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加强普法教育,着重讲明违反法律的危害性、民防执法的严肃性、企业守法的经济性,通过长远效益、社会效应、法律效果等几方面做通思想工作,从而引导企业尊法、懂法、守法,在后续的检查、整改落实和缴纳罚款等环节中,得到了企业的充分理解及配合,行政效率得到了有效的保障,企业的法治意识得到强化,政府的执法威信得到彰显。同时,本市民防主管部门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制度协同和联合监管,在保证民防工程防护效能的前提下,促进民防工程平时利用,致力从源头避免此类违法行为的发生。

供稿:政策法规处、松江区民防办

编辑:邵雯俊

投稿:   shmfrmt@163.com

        (注:稿件标题+作者姓名+图文或视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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